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布《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的通知》,我们分别立项一般项目10项、思政专项10项。在此,对立项的20为项目负责人表示祝贺,感谢老师们对科研的热爱与付出的辛勤劳作,希望大家继续努力,勤于学习,善于钻研,不断创新,高质量完成科研任务。现将立项情况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名单
2022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立项一览表

2022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思政专项立项一览表

二、有关事项要求
(一)按项目合同规范开展研究任务。所有项目经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不需再填报《项目任务书》,经学校盖章、课题组签字的《申请书》即为项目合同。结项成果以《申请书》中填报的预期成果形式和数量为准,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申请书》约定的目标任务组织开展研究。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重要事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见附件),并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二)按要求推进项目研究,注重提升科研质量。科研开发处将严格按照《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项目研究的跟踪管理,指导和督促项目负责人遵守学术规范,加强课题研究,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不断提高科学研究水平,产出一批高质量科研成果,推进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能力的整体提升,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附件: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