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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江苏省文物科研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开发处发布时间:2023-04-28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经省文旅厅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文物科研课题研究工作,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结合江苏文物工作实际加强理论创新、聚焦难点突破、推进成果应用,锚定文物保护研究利用强省建设目标,助力全省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省文物科研课题,要坚持发展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突出鲜明的时代特征。以解决文物保护事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出发点,提倡多学科交叉研究,提倡能够形成规范标准的管理型研究,提倡具有成果转化能力和推广价值的科技创新研究。申报的课题应以本通知所确立的选题为研究方向,所列选题均应以江苏省为研究区域,贴近江苏省文物局年度重点工作,允许选择适当的角度和侧重点展开研究,研究成果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三、申报省文物科研课题的课题负责人,应当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能对所选研究方向展开深入研究,具有与所选研究方向一致的前期研究成果。申报课题负责人不具备高级职称的,应当由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应当有科研管理机构,能够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能够对课题资助经费实施有效管理。

四、课题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文物科研课题项目。省文物科研课题立项但未完成者,不得申报。课题负责人可根据课题实施的需要,打破单位、行业界限进行优化组合,择优聘用课题组成员。课题组成员同一年度最多参与2项省文物科研课题申报。

五、本年度课题面向全省申报,择优立项。所有立项课题完成时限原则上为1年。课题经费按实申报,实行预算总额控制,鼓励课题申请人自筹经费。

六、课题申请人应按要求填报《江苏省文物科研课题申请书》(电子稿一份,纸质稿一式四份),组织单位填写省文物局。请以二级学院、部门为单位于516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申请书、申报汇总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发送至科研开发处邮箱NJLYKYC@163.COM,邮件主题统一标注为“2023年度江苏省文物科研课题申报+二级院(部门)”。不接受项目申报个人发送的邮件,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开发处

2023年4月28日

1.2023年度江苏省文物科研课题指南.docx

2.江苏省文物科研课题申请书.docx

3.2023年度江苏省文物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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