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院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在宁未参保部省属高校属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39号)、《关于推进在宁部省属高校参加南京市职工医保实施方案》(宁医发〔2022〕58号)等文件精神,我们将在编人员(含退休人员)纳入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为保证参保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部门、院部通知所有在编在职人员于9月30日前在“我的南京”APP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考虑到操作不便等实际情况,在编退休人员的相关信息组织人事处将采用其他方式采集,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仲维,联系电话:025-58096822。
附件1:在宁高校教职工参保信息采集操作指南
组织人事处
2022年9月19日
附件1--在宁高校教职工参保信息采集操作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