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岗位设置管理,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双肩挑”人员和职称评审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21〕86号)(附件1)精神,现面向全院开展“双肩挑”人员核准备案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双肩挑”人员申报条件和范围
“双肩挑”人员是主聘在管理岗位,兼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同时占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数。
申报“双肩挑”人员必须原为专任教师,评聘高校教师(教学、科研)系列高级职务后,因工作需要现在管理岗位工作,担任校级领导、内设综合管理机构以及二级教学、科研、教辅机构专职党务岗位副职以上领导,并且仍继续承担部分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
二级教学、科研和教辅机构的行政领导岗位,一般应由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背景的人员担任,受聘在此类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不作为“双肩挑”人员。
二、“双肩挑”人员核准备案程序
1.个人申报
申报“双肩挑”人员请填写高等学校“双肩挑”岗位拟聘人员核准表(附件2)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
2.职能部门审核
组织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情况进行审核。
3.学院研究
学院对通过审核的“双肩挑”申报人员进行研究,确定“双肩挑”人员名单。
4.公示
拟聘为“双肩挑”人员在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
5.报上级部门核准备案
公示无异议的“双肩挑”人员报上级部门核准备案。
三、其他
请申报“双肩挑”人员于3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组织人事处403办公室,联系人:仲维,电话:58096822;申报咨询,联系人:陈海艳,电话:58096821。
附件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双肩挑”人员和职称评审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pdf
附件2.高等学校“双肩挑”岗位拟聘人员核准表.doc
附件3.申请“双肩挑”人员需要提交的材料.docx
组织人事处
2024年3月13日